凡於2008年台北車展期間(2007/12/29-2008/1/6),拍下車展活動show girl照片並上傳,即擁有參賽資格。若能另外攝得showgirl比出1~5標準五連拍動作之照片(其一即可),除了擁有參賽資格外,更可以免費獲得驚喜福袋一份,並在最終投票數上,可無條件加上50票以作為加分獎勵!

  • 作品上傳時間 : 即日起~2008年1月15日
  • 作品票選時間 : 即日起~2008年1月15日
  • 得獎名單出爐: 將於2008年1月31日前,公佈於活動官方網站

歡迎全民一起來參與

每位網友每天限投一票,並可參加贈送 iPod shuffle (共抽出5名) 抽獎活動,票投的越多、中獎機會越大! 如以不當方式增加票數(惡意之電腦程式或其他違反活動公平性之方式),意圖影響或混淆票選結果者,經主辦單位發現或第三人檢舉,該問題票數將刪除不列入計算,情節重大者取消參賽資格,以維護活動之公平性。

(請注意 : 惡意灌水及不當轉寄者,將取消其參賽資格)

  1. 參加者於參加本活動之同時,即同意接受本活動之活動辦法與注意事項之規範,如有違反,中時汽車網得取消其參加獲得獎資格,並因此所產生之損害,得向參加者請求損害賠償。
  2. 得獎者應於中時汽車網通知之限期內回覆確認同意領取獎品,並提供中時汽車網所要求之完整領獎文件,逾期視為棄權,得獎者所提供之身分證文件如與活動網頁上登錄資料不符,中時汽車網得要求得獎者提出相關證明文件,否則中時汽車網得取消其得獎資格。
  3. 如有任何因電腦、網路、電話、技術或不可歸責於中時汽車網之事由,而使參加者所寄出或登錄之資料有遲延、遺失、錯誤、無法辨識或毀損之情況,中時汽車網不負任何法律責任,參加者亦不得因此異議。
  4. 本活動獎項以公布於本網站上的資料為準,如過不可抗拒之因素,中時汽車網保留更換其他等值獎項之權利。
  5. 活動獎項價值超過新台幣13,333元者,得獎者應自行負擔15%的機會中獎所得稅。活動獎項如為現金,中時汽車網有權自應給付獎金中逕予扣除相關所得稅,現金以外之獎項,得獎者應先繳納中獎所得稅後,始得領取活動獎品。
  6. 參加者如因參加本活動或因活動獎項而遭受任何損失,中時汽車網及相關企業、員工,及代理商不負任何責任。一旦得獎者領取獎品後,若有遺失或被竊,中時汽車網或贊助廠商等不發給任何證明或補償。
  7. 本活動獎項寄送地區僅限臺、澎、金、馬,中時汽車網不處理郵寄獎品至海外地區之事宜。
  8. 本活動之獎品不得轉換、轉讓或折換現金。

全部得獎名單,將於2008/01/15活動結束後以電腦隨機抽出,並於10天內公佈於活動網頁上。領獎方式將以e-mail方式通知得獎者。

得獎者應於得獎名單公佈後之email或電話通知期限內提供完備之領獎文件,逾期視為棄權。